作为一名有良知的药学工作者提醒大家,千万不要因不合理用药伤害到了孩子们!学会对滥用抗生素说“不”,学会对滥用抗病毒药说“不”,更要对假疫苗、问题疫苗说“不”,对各种滥用药或不合理用药都要坚决地说“不”。曾有人称儿科为“哑科”,就是因为婴幼儿不会主诉,只会哭闹;儿童也不可能有药品知识,对药品的危害也认知甚少。因此,对儿童尤其是新生儿使用抗菌药物、抗病毒药时尤需谨慎。合理用药的原则概括为“安全、有效、经济、适宜”,其中,安全是最为重要的,是用药的前提,没有了安全,其他均是子虚乌有、虚无飘渺。安全、有效即追求药物治疗的最大获益,同时规避用药所带来的各种风险。根据病情、实验室指标、儿童体质和药品的全面情况适当选药,做到对症用药,且尽少花费。
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是事业的未来。期盼传承、健康成长、天天向上,是我们这些当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或当父母、叔叔阿姨的共同愿望。同时,作为一名有良知的药学工作者提醒大家,千万不要因不合理用药伤害到了孩子们!学会对滥用抗生素说“不”,学会对滥用抗病毒药说“不”,更要对假疫苗、问题疫苗说“不”,对各种滥用药或不合理用药都要坚决地说“不”。
根据国际《儿童权利公约》,儿童系指18岁以下尚未取得成人资格的人群,若按年龄划分,出生1个月的(30 d内)为新生儿,1岁以内的为婴儿,3岁以下的为幼儿,6岁以下的为学龄前儿童,16岁以下的为少年儿童,16~18岁为青少年。若从医学上划分,儿科的研究对象则从胎儿、新生儿、婴儿、幼儿、学龄前儿童、学龄儿童到青春期儿童。一般以妊娠8周为胚胎发育期,妊娠8周到出生为胎儿期,出生至出生后30 d为新生儿期,1岁以内为婴儿期或称乳儿期,2~3岁为幼儿期,4~16岁为少儿期,其中3~6岁为学龄前儿童,6~16岁是学龄儿童。儿童是一个极其特殊的群体,特点有三:(1)持续地成长,伴随年龄的递增而组织/官在不断地发育,功能和代谢上也日趋成熟,使药物在体内的过程具有特殊性。(2)新生儿一些重要器官尚未完全发育成熟,对药物代谢的酶系发育不足,在此期间其生长发育随日龄增加而迅速变化。(3)新生儿和婴儿的血脑屏障、血乳屏障发育没有完全,功能不健全,许多药品包括镇静催眠药、镇痛药、全身麻醉药、抗生素(四环素、红霉素、氯霉素等),易透过血脑屏障,出现中毒症状。
然而,不要认为婴幼儿发育迅速就可以大胆用药,我们仍要对药品毒性或不良反应保持高度警惕。曾有人称儿科为“哑科”,就是因为婴幼儿不会主诉,只会哭闹;儿童也不可能有药品知识,对药品的危害也认知甚少。因此,对儿童尤其是新生儿使用抗菌药物、抗病毒药时尤需谨慎。
合理用药的原则概括为“安全、有效、经济、适宜”,其中,安全是最为重要的,是用药的前提,没有了安全,其他均是子虚乌有、虚无飘渺。安全、有效即追求药物治疗的最大获益(疗效、预防不良终点事件的效果),同时规避用药所带来的各种风险(不良反应/事件);经济性是用最小经济成本获得最大的治疗效益;适宜性是指适当的药品、剂量、给药时间、给药途径、患者、疗程,给予适当的治疗目标。根据病情、实验室指标、儿童体质和药品的全面情况适当选药,做到对症用药(尽量不超适应证用药),且尽少花费。
据《华西都市报》2015年报道:3年前,妈妈张晨发现自己的儿子长得不高,比同龄同班的幼儿园孩子身材矮小,担心不已。在朋友的建议下,她去咨询医生。得知结果后她懊悔不已,原来她在妊娠初期,为治疗乳腺感染而服用了左氧氟沙星,非常管用。但儿子出生后却常常膝关节疼痛且个子不高,原因是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可损害软骨关节、使骨骼生长缓慢,骨关节出现水泡、肌腱疼痛、肌肉无力,她虽后悔但为时已晚。2016年7月,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重申:警示氟喹诺酮类药与发生肌腱、肌肉、关节、神经和中枢神经系统的致残性、永久性副作用密切相关。
其实,准妈妈服药而损伤胎儿的案例很早就有。1956年,德国的梅瑞公司生产了一种镇静药叫做沙利度胺(反应停),专门针对妊娠早期妇女的恶心、呕吐、食欲减退等反应有良好的疗效。因此,引发全球130多万例妇女服用反应停,包括亚洲、欧洲、拉美洲和非洲,以后在3年之间全球陆续出生近10016例海豹畸胎儿(四肢或肩部有类似海豹的肢体),其中7000多例死亡,轰动世界,史称“海豹胎”事件。缘于沙利度胺(左旋体)有致畸毒性。
20世纪60年代,准妈妈服用雌激素、孕激素惹的麻烦也不少,有些妈妈在孕期为了保胎、预防流产或避孕在孕早期使用大量的黄体酮、安宫黄体酮。结果部分胎儿发生胎儿脊柱、肛门、四肢等部位的畸形;或服用雌激素乙烯雌酚,导致女性胎儿发生阴道癌症。国外的流行病学研究证实,准妈妈服用雌激素、孕激素,可使胎儿发生畸形的危险增加8倍。
幼儿也不能滥吃药。2017年,西安一家幼儿园在未告知家长的情况下,长期违规给园内幼儿集体服用抗病毒药吗啉胍(病毒灵)。使部分幼儿出现了头晕、腿疼、腹痛等不良反应。因此,5名相关责任人被刑拘。由此可见,儿童用药安全的问题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成为世界永不言衰的话题。
(图:高小媛)
妇女的妊娠期分为4个时期,第1期为着床前期,从受精到着床约12 d。第2期为器官发生期,从13 ~56 d。第3期占其余70%的妊娠期,是生长发育期。第4期是分娩期,大约7~14d。孕妇在哪个时期用药、剂量和维持作用时间、胎儿的遗传构成和易感性、母亲的年龄及营养状况等诸多因素决定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尤其是妊娠第2、3期最为危险。
(图:高小媛)
妊娠期妇女如有病不治,其后果可能比药对胎儿的害处更大,所以在妊娠初始3个月中,宜按原则权衡利弊后用药,在用药后应密切观察胎儿的发育情况。(1)处于可用与不用之间的药一律不用,优先选择食疗、运动或心理治疗。(2)选择同类药中最为安全的,即选择危险与利益比值最小的药。如孕妇发生感染,可选用较为安全的抗感染药,如头孢菌素的头孢氨苄、头孢拉定、头孢噻吩;青霉素类的阿莫西林或氨苄西林;红霉素中的罗红霉素、阿奇霉素、乙酰麦迪霉素;解热药则可选对乙酰氨基酚(泰诺)、芬必得(布洛芬、芬尼康)。(3)为防止意外,要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尤其是禁忌证、注意事项、不良反应。(4)用药后多饮水,使药品尽快排出体外。
国外把对妊娠有危险性的药品分成5个等级(即A、B、C、D、X级),由美国FDA颁布,其中,A级药品在有对照组(非妊娠期妇女)的研究中,在妊娠初始3个月的妇女未见到对胎儿的影响,妊娠期妇女可以安全应用。B级药品在动物繁殖性研究中,未见到对胎儿的危害,而且也没有其后6个月的危害性证据,妊娠期妇女也可以应用。C级药品在动物研究中证明其有对胎儿的不良反应(致畸、杀死胚胎),但未在对照组妇女进行研究,或没有在妇女或动物上进行研究。本类药品仅有在权衡利弊后,对妇女的好处大于对胎儿的危害之后,方可应用。D级药品对胎儿的危害有明确的证据,尽管有危害性,但妊娠期妇女用药后有绝对的好处,如妊娠期妇女受到死亡的威胁或患有严重的疾病,需要应用它,且应用其他药品虽安全但无效。X级药品在动物或人群研究中,表明它可使胎儿异常。或依据经验认为在人体或动物应用是有危害的,在妊娠期妇女应用显然是无益的,禁用于妊娠期或将要妊娠的妇女。
众所周知,2004年春晚,有一台舞蹈《千首观音》轰动全球!21位青年残疾演员在手语的指挥下,以华丽、绚美、震撼的表演征服了所有观众,但又有谁知道,其中的17位是由于在少儿期注射了庆大霉素、卡那霉素等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而致聋的,包括领舞的姑娘邰丽华。依据20世纪90年代统计,我国由用药而致聋、致哑的儿童多达180余万人。其中药物性致聋者占60%,大约有100万人,并每年以2~4万例递增。原因主要是应用抗菌药物致聋,氨基糖苷类(包括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等)占80%,占总体聋哑儿童比例高达30%~40%,而在一些发达国家仅有0.9%。可以说,儿童致残是抗菌药物滥用的重灾区,尤其是8岁以下的儿童。氨基糖苷类抗生素(链霉素、庆大霉素等)对儿童肾脏和第8对颅脑神经——听觉神经有严重损害,且体内不吸收(或极少吸收)主要通过肾脏排泄,以致在肾脏、泌尿道的药物浓度极高。婴幼儿的肾功能发育不良而对这些药品排泄越慢。因此,常造成药物性肾炎和听神经功能障碍而致耳聋,部分儿童则造成永久听力下降和听力丧失,故8岁以下的儿童绝对不能使用,包括滴眼剂、滴耳剂、滴鼻剂等。可致儿童耳毒性的抗生素有:(1)氨基糖苷类: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小诺霉素、新霉素、托布霉素、阿卡米星、奈替米星、依替米星、异帕米星等。其耳毒性比较:以庆大霉素>妥布霉素>阿米卡星>奈替米星>依替米星>异帕米星。 (2)非氨基糖苷类:氯霉素、林可霉素、克林霉素、紫霉素、红霉素、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卷曲霉素、春雷霉素、巴龙霉素、多粘菌素B等。
四环素类抗生素(四环素、地霉素、地美环素、胍甲环素、多西环素、米诺环素、美他环素)的脂溶性极强,易与金属离子螯合,可与新形成的骨骼和发育中牙齿(乳牙和恒牙)所沉积的钙相螫合,进而发生龋齿,形成一种四环素-正磷酸钙复体,另在治疗剂量下也沉积在儿童和乳母的骨骼钙化区和指甲,使胎儿和幼儿的骨骼生长受到抑制,影响骨骼发育,对新生儿与婴儿尤甚;另外,准妈妈用药可使胎儿牙齿黄染,药物沉着于胚胎和骨骼中;婴儿用药可表现囟门膨出,颅内压力增高;学龄前儿童用药后可致牙齿变色黄染、色素沉着、牙釉发育不全(黄褐牙)。在20世纪70~80年代曾应用过四环素类抗生素的儿童,至今仍有一口黄褐色的牙齿,成为一代人的“标志”,故对新生儿或8岁以下儿童禁用四环素类。
新生儿的肝、肾脏功能没有发育完全,肝脏代谢药物(解毒)的酶系统功能不足或缺乏,排尿能力也差,肾脏清除药物的功能也差,而药物在体内代谢场所主要在肝脏,如果代谢药物的酶系统不完善,由于酶系统不足或缺乏可使抗感染药物体内代谢过程发生较大变化。药物在体内灭活的速度减慢,再加上新生儿肾功能不完全,药物在体内的消除过程也延长,极易引起蓄积中毒。新生儿的葡萄糖醛酸基转移酶的活性很低,服用氯霉素后药物难以灭活,使血药浓度升高,使氯霉素及毒性代谢物快速在体内聚积,进而影响新生儿心脏、呼吸、血管功能,并引起患儿全身发灰、腹胀、呕吐、呼吸不规则、紫绀、血循环障碍,引起心血管衰竭的“灰婴综合征”,严重者可发生死亡。妇女在妊娠期,尤其是妊娠末期和临产前24 h内或出生后4 8h使用氯毒素,也可致出生的新生儿出现上述“灰婴综合征”症状。因为妊娠期妇女使用氯毒素,可通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在正常情况下,氯毒素与葡萄糖醛酸结合成为无活力的代谢物从肾脏排出。但是,胎儿因肝脏内某些酶系统发生不完全,使氯毒素与葡萄糖醛酸结合能力较差。因此,氯毒素便在胎儿体内蓄积,进而影响新生儿心血管功能,所以,妊娠期妇女也应尽量避免使用氯毒素(包括外用)。
另新生儿红细胞中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在应用磺胺药和硝基呋喃类药(呋喃西林、呋喃唑酮、呋喃坦啶)时可能出现溶血现象。均应尽量避免给儿童应用。
氟喹诺酮类药(包括诺氟沙星、氧氟沙星、依诺沙星、环丙沙星、培氟沙星、洛美沙星、妥舒沙星、左氧氟沙星、司帕沙星、氟罗沙星、加替沙星、莫西沙星等)可对幼年动物的软骨造成损害,使承重的骨关节(髋、膝、腕、踝关节等)的细胞出现水泡和损伤、承受力下降,导致残疾;并使儿童体内骨骺线(骨骼的生长发育点)提前骨化,使孩子身高增长受抑。少数病例曾出现严重关节痛和炎症。因此,骨骼系统尚未发育完全的18岁以下的儿童不能应用。药学研究发现服用环丙沙星的妊娠期妇女人工流产胎儿出现与动物实验相似的关节受损改变,胎儿关节中喹诺酮类药物浓度高,软骨中药物浓度也高。近年来,中外文献陆续报道:氟喹诺酮类药可引起成人的肌腱炎、跟腱炎、跟腱断裂、重症肌无力。儿童更要慎用!
新生儿一般在出生后2~4d出现生理性的血清胆红素升高,称之为生理性黄疸。有些药物能够和血清胆红素竞争白蛋白结合部位,将与白蛋白结合的胆红素置换出来成为游离的胆红素,但是新生儿血脑屏障通透性强,大量的胆红素可以进入新生儿的脑组织,发生危险的核黄疸。如将磺胺药用于早产儿,磺胺药和胆红素可竞争血浆蛋白的结合位置,磺胺药与血浆蛋白的亲合力强于胆红素,致使较多的游离胆红素进入血循环,并沉积在某些组织中;如沉积在脑组织则可引起核黄疽,这种现象反应在新生儿发生溶血现象时更易发生。另外维生素K3、新生霉素、头孢曲松等药物都能影响胆红素代谢,加重新生儿黄疸,新生儿必须慎用。另外,由磺胺药所致的过敏反应非常多见,表现为药热、药疹、瘀斑、猩红热样疹、荨麻疹或巨疱型皮炎,也有产生剥脱性皮炎而致死者;严重皮炎常伴有肝炎和哮喘,也可引起光敏性皮炎,多形性渗出性红斑甚为严重,药热多发生在服药后5~1 0 d,皮疹多发生在7~ 9 d,在服用长效磺胺药和儿童中多见,死亡率较高,因而对过敏者禁用。
万古霉素与去甲万古霉素是抗生素的王牌,是治疗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菌球菌感染的首选药,对革兰阳性菌有强大的杀菌作用,但其主要的不良反应为肾毒性,发生率约为5%~7%。万古霉素可以直接损伤肾脏、肾小管内皮。其所致的肾毒性表现轻、重不一,早期可见蛋白尿、管型尿,继而发生氮质血症、血肌酐升高、间质性肾炎、肾功能减退,严重时可出现急性肾衰竭和尿毒症等。肾毒性可为一过性,也可为永久性损伤。
肾毒性的危险因素诸多:(1)联合应用其他具肾毒性药品。(2)万古霉素血浆药物浓度过高,一般>30μg/ml,万古霉素主要经肾脏排泄,(3)用药剂量过大。(4)静脉滴注射速度过快,滴注时间<1h。(5)用药时间长,超过2周。
因此,儿童应用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应注意:(1)新生儿禁用。(2)避免与其他有肾毒性药品联合应用。(3)静脉滴注液的稀释浓度宜低,不超过5 mg/ml。(4)滴速宜慢,滴注时间宜长,控制在1~2 h。(5)用药前、后宜多饮水,保证足够尿量以促进药品排泄,减轻肾毒性。
阿奇霉素确有心脏毒性,即使短期服用阿奇霉素(5 d),亦可小幅度增加心血管疾病而致患儿死亡,风险比增加2.85倍,约为对照组2倍。每百万例者增加了245例。阿奇霉素具有增加心律失常、心电图Q-T间期延长、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的毒性。且静脉滴注的风险更高(因此,控制药液浓度为1~2 mg/ml,滴速宜慢,500 mg≥60 min,甚至2~3 h),同时监测心电图。2013年美国FDA公示:使用阿奇霉素时,需对患者进行仔细筛查:(1)有心动过缓、Q-T间期延长和综合征、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律失常史、代偿性心力衰竭者。(2)患者处于心律失常状态、未纠正的低血钾症、低鎂血症者。(3)正在应用延长心电图Q-T间期药(抗心律失常、抗精神病药、抗抑郁药、氟喹诺酮类药、抗过敏药)者要小心。
鉴于阿奇霉素的血浆半衰期极长(约3~4 d),因此,口服剂量宜小,用于沙眼衣原体、杜克嗜血杆菌、淋球菌所致的性传播疾病,单剂量1000 mg;用于其他感染,1日500 mg,连续3 d,总剂量1 500 mg。或首剂500 mg,第2~5日每日250 mg,连续5 d以上须停药1~2 d(避免血浆浓度过高)。
治疗儿童细菌性感染,必须谨慎!能不用抗生素尽量不用,有明确感染指征时,一般选择较为安全的青霉素、头孢菌素、碳青霉烯类,但宜权衡利弊,长期应用广谱抗生素可诱使耐药菌株产生,使药效降低。也可出现如菌群失调、二重感染、严重的毒性反应和过敏反应,均是在用药时必须防止的。应用过程中应仔细监护不良反应和儿童用药的依从性,不宜漏服。对严重感染,给药方法首先为静脉滴注、静脉推注或肌内注射,一旦病情好转应及时改用口服来替代,且最好只用一种药品。儿童应用抗菌药物后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及机制见表1(此外, 5岁以下儿童禁用磷霉素,易致肝毒性)。
表1 儿童应用抗菌药物后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及机制
目前,在儿童身上滥用抗菌药物已成为一个非常普遍的问题,许多医生为了追求效果或利益,盲目应用抗生素。例如流行性感冒、上呼吸道感染、腹泻(特别是秋季腹泻)大都由病毒感染所引起,使用抗生素基本无效。即使对怀疑合并细菌感染的儿童,也要明确感染指征(依据症状、血象、C反应蛋白、降钙素、红细胞沉降率、细菌培养等),针对不同细菌如球菌、杆菌、真菌或是支原体、衣原体,选择敏感的抗生素。切忌不论什么原因感染,不问轻重,一味追求多种强效、广谱抗生素联合疗法。滥用不仅没效,反之会则增加药物的副作用。当前抗生素的广泛使用已经造成了全球范围的细菌耐药性的高速增长,加上交通便利带来广泛交往,多耐药菌株传播很快,给当今对感染性疾病的治疗上带来最棘手的问题。此外,2岁以下儿童应用抗病毒药、抗过敏药和抗感冒药也宜慎重,流感给予抗病毒药宜尽早,力争发病初起的48 h内给药,首选病毒神经氨酸酶抑制剂奥司他韦(达菲),或扎那米韦,但48 h后给药也有获益。
哺乳期母乳喂养可争取半年的先天自动免疫,婴儿期多喝白开水、多喝新鲜果蔬汁、多活动、吃八分饱,勤晒太阳,补足1年多的后天免疫。
12岁以下的儿童不能服用镇咳药可待因,12~18岁人群不宜服用可待因。为什么?缘于三点:(1)可待因是一个强效镇咳药,能直接抑制延脑的咳嗽中枢,镇咳作用强大而迅速,强度约为吗啡的1/4,尤其适用于胸膜炎伴胸痛的咳嗽者。但可待因可能引起呼吸抑制,使人体的呼吸功能减弱、抑制。(2)可待因为前药,需在体内代谢为吗啡,经过一个肝脏的药物代谢酶细胞色素P450(CYP)2D6来代谢,但此酶有多态性,对药物代谢的速度分4种类型:超快速型、快速型、正常(中速)型、慢代谢性型,鉴于人种、基因、地域的差异,人体各有上述类型之一,倘若乳母或儿童所携带为超快代谢型的基因,所代谢可待因变为吗啡的速度和数量又快又多,可能使胎儿、婴儿或儿童吗啡过量,出现嗜睡、意识混乱、呼吸浅慢、中毒甚至致死。(3)可待因可透过胎盘屏障,使婴儿成瘾,引起新生儿的戒断症状,如过度啼哭、打喷嚏、打呵欠、腹泻、呕吐等,妊娠期妇女禁用;分娩应用本品可引起新生儿呼吸抑制;且可待因可自乳汁中排除,因此,哺乳期妇女也禁用。含有磷酸可待因的口服制剂有: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液(联邦止咳露)、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可非)、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液(新泰洛其)、愈酚待因口服液(联邦克立安)、复方磷酸可待因溶液(立健亭)、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Ⅲ)(克斯林)、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Ⅱ)(珮夫人克露)、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欧博士止咳露)、磷酸可待因愈创木酚甘油醚糖浆(可愈糖浆)等。
可待因仅限用于急性镇痛(短暂的)中度疼痛的治疗,且疼痛不能经非甾体抗炎药(对乙酰氨基酚、布洛芬)缓解时(无效时),才可以服用。
儿童用药不能按成人的剂量折算,那样是粗略、荒唐、不严谨和不科学的。孩子们的器官、组织、酶系统的发育不健全,对药品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与成人不同,有极大的差异。因此,用药剂量必须按儿童年龄段体重或按体表面积计算(18岁以下分为6个年龄段,按体重计算)。很多医生不懂也不清楚,因此,家长必须监护,要按《中国国家处方集:儿童版》(2013年版)的各种药品的剂量应用。此外,药师对医生处方要阅读审核(适应证、应用指征、剂量、剂型、疗程),不该给孩子们用的药就不能应用。药师要明白“有为才有位,有劳才有财”,先要有药学服务(用药咨询、用药监护、不良反应防范、健康管理),后再有药学服务费。就像餐厅的服务员,您不端稳盘子、报菜名、换菜碟,谁会给你服务费?
基于人类“伦理学”,新药的临床研究和实验是在成人中进行的,18岁以下的儿童、准妈妈及喂奶期妇女均被排除在外。因此,临床目前应的药品几乎全部缺少儿童的药理学、毒理学、药效学、药动学和不良反应的资料,也就是说儿童用药的安全性是十分茫然的,新药一般要经过漫长时间(数年乃至几十年)的使用和摸索经验,在建立了妊娠妇女和儿童用药的基本安全性之后才能在他们身上使用,为此,代价就是畸胎、残疾、伤害和死亡。
规避儿童用药的禁忌证,所谓禁就是禁止(不能用),指药品不能用于的病症和人群,该禁止的指征应绝对禁止使用;所谓忌就是顾忌,对有顾忌的指征和人群应有所顾忌,对儿童尽量不用或换药替代。儿童禁用的药品及主要毒性与不良反应见表2。
表2 儿童禁用的药品及主要毒性与不良反应
注:(1)本表依据希恩.C.斯威曼主编的《马丁代尔药物大典》(原著第37版)与张石革主编的《国家执业药师应试指南:药学知识(二)》(2016年版)整理。(2)禁止应用,不仅限定于口服、注射,也包括外用的滴眼、滴鼻、滴耳、涂敷、灌肠等给药途径。(3)亚洲儿童人群中服用阿司匹林等药出现瑞氏综合征的情况较少(虽有报道,但相对于欧美来说较少),但不敢说没有,也并不等同于药品对于12岁以下儿童来说绝对安全。(4)亚洲人对2岁以下的婴儿禁用阿司匹林,英国对16岁、美国对14岁以下儿童禁用阿司匹林。尤其年龄越小,用药时间越长,就越易发病(瑞氏综合征)。
(1)尽量先不用药,如孩子发热,体温<38.5℃时,不必马上服用退热药,先选物理降温的办法,如退热贴、冰袋、湿毛巾冷敷、沐浴、50%乙醇擦浴等退热;如高热>38.5℃时,依据症状(是否惊厥)服用退热药(对乙酰氨基酚、布洛芬)。再有孩子坐车船时眩晕,可首选行为治疗,如在乘车、船或飞机前不宜吃得过饱或空腹,停车时应尽量下来活动活动,让孩子最好坐在车、船的前部,并靠近窗口处,保持通风,体位向前和向远方注视,多讲故事和游戏,借以分散精力以缓解眩晕。(2)一是用药尽量简化,“能用一种药就不用两种药”,以免药品作用叠加或发生不良的相互作用,使出现不良反应的风险增高;二是单一成分的药品更为安全。药名带“复方”两字的要慎用,避免重复过量,如复方甘草片,虽止咳效果好,但3岁以下儿童不宜服用。(3)尽量选择“儿童规格”,如针对感冒、发热、腹泻等儿童常见病症,药店里基本都有儿童剂型;若买不到,也切忌拿成人药品调配,应尽快去医院就诊,按照体重、体表面积折算等方法指导用药。(4)儿童科学用药的顺序为口服、外用(直肠、肛门)、肌内注射、静脉滴注(输液)。原则上能口服就不要肌内注射,能肌内注射的就不要静脉滴注。婴幼儿输液原本就比成人困难,污染或发生不良反应的几率也更高。(5)口服给药时,注意选择适宜、易服的剂型,如口服液、糖浆剂、干糖浆剂、干混悬剂、果味型片剂、滴剂、颗粒剂,既易于服用,儿童又爱吃。(6)尽量简化一日内的给药次数,选择血浆半衰期较长的药品,一日1~2次,减少用药次数,也增强用药依从性,避免漏服和麻烦。(7)婴幼儿的皮肤角化层薄弱,药物极易透皮吸收,甚至中毒。外用时切不可涂得过多、过厚,用药时间不要过长。(8)少吃没用的儿童保健药品、保健食品,因为绝大多数没有循证医学获益的证据,花钱挺多但收效甚微。(9)督导用药,按时提醒或帮助儿童喂药。中药、化学药分开间隔2 h服用,喂药的时间最好在两餐(或两次喂奶)之间,因为在餐间喂药利于药品吸收,饱食后吃药易造成呕吐。(10)把药品置于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以免误服而发生意外。
张石革 北京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北京积水潭医院主任药师,《中国药房》杂志第七届编委会资深编委。 现兼任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审定委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专家(资格考试命题和终审),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专家,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科教司培训专家,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国家处方集》《全国合理用药监测》办公室核心组专家,《中国药房》杂志常务编委,《中国医院用药评价与分析杂志》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医药经济信息网》《中国医药导刊》、《中国执业药师》、《中国全科医学》、《中国现代医药学》、《中国医药商情》、《中国现代妇产科学》杂志常务编委等。 在从事医院药学专业工作的47年历程中,曾先后发表医药学术论文432篇(第一作者),主编学术专著(第一主编)34部;协助编著(第二主编或编委)学术著作20部。先后获得北京市、天津市科技成果奖7项。1987-1990年赴法国、瑞士学习和考察,2008年赴英国考察。